2009年3月28日 星期六
8:30在公主坟西,城乡贸易中心楼下370车站集合
8:30出发
9:40到达圈门 开始上山
11:30到达峰口庵,休息,腐败,看著名的“驴蹄印”
12:30从峰口庵出发出发
13:10到达瀑布午餐
17:30到达苹果园,腐败自愿
【活动强度】
依据绿野标准划分为1.0级
【活动发起】
全体参加活动的人员均为发起人
领队:尧哥 13911500359 工作时间只接受短信
收队:待定
【费用预算】
公交费用自理,此外没有其他费用开支;活动结束后的FB自愿
【装备要求】
1.双肩背登山包,登山鞋或徒步鞋(军胶也可以),速干衣裤,手杖
2.有手台的请带上,频段为437.910M
3.建议戴帽子,风油精、清凉油、墨镜等小件物品视个人情况而带
4. 3顿正餐(由于要FB,所以可以带上鱼丸、羊肉片等),一顿早餐。2~3升水(也可以带一些黄瓜,西红柿)和一瓶功能性饮料,以及巧克力等高热量食物
5、0度以上睡袋,再低更好。
【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简单说明自己的户外情况,并把自己的手机号填上,切莫留空。
2.户外活动存在不确定性,如遇意外情况,绝不冒险前进!如果路线有改变,大家需要宽容和理解。
3.报名者一定要有团队精神,同时性格随和,整队前进,互相帮助!爱计较抱怨,喜欢个人冒险主义,擅自脱离队伍的回来发贴批评。
4.参与者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5.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关系,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6.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7.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免责声明】
1.本次活动为非营利的自助户外活动。
2.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3.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之状况,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与财务官。
摄影和徒步只是一种心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