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一办公室,看见一同事桌子上有一个脏兮兮的布质玩具小马,样子到是很可爱。我就走过去拿起来,问干啥用的,那同事赶紧就从我手里拿回来揣包儿里了,一边收一边说:“这是我儿子。”“哇,那你天天带身上吗?”“白天黑夜都带着的。”这同事有25岁的样子了。 我忽然想起某一次去吃友猫球儿家,她有一个叫“羊豆包”的东西,从她博客里看,那是宠爱的不行,也跟亲生娃差不多的感觉,到她家终于见到了,也是一个样子可爱的布人儿,灰不溜秋个样子。 这说明某些人喜欢起某样儿东西来,那是相当的执着。王大志非常喜欢她的镜头杯,但总摆在柜子里不舍得用,跟供着似的,这样不好,应该拿出来常用,用旧了才显得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