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静惠尼姑 于 2011-8-12 13:18 编辑
干完工程难讨薪水,这种最坑人行为,有谁来负责?近期在郑州市南裹头黄河滩区,多名来自信阳的施工者挖坑“活埋”自己进行“自虐式”讨薪。
现场:多名男子“黄沙活埋”自己
近日,在郑州市南裹头黄河滩区,10多名男子顶着烈日拎着铁锹挖掘黄沙,吸引了不少游玩者的注意。他们挖出的坑长约4米宽约1米,深1米多。坑已挖好,几名男子手握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书“还我血汗钱”等字样,跳进坑里示意同伴挥铁锨用黄沙掩埋住身体。
“我们接的工程,干了一年多时间,剩余300多万元难以结算。”据农民工代表黄先生介绍,去年4月,他们接手郑州华信金融大厦项目工程,到了今年主体封顶,却难以领到应得的资金,“项目经理陈东旭联系不上,向涉及单位要钱,得到的答复是,当初签订的合同和加盖的公章,均涉嫌造假。”黄先生称,几百万元面临打水漂,大家倍感无奈,决定以这种“自虐”的方式,进行抗争。
在现场,有人见他们执意用黄沙埋自己,遂上前劝说,引导众人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经过众人劝说,他们才放弃了鲁莽的举动
说法:合同及加盖的公章均涉嫌造假?
众人介绍说,项目经理陈东旭难见踪迹,他们向合同签订方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询问,得到明确答复称未接金融大厦项目,让他们向郑州华信索要工钱;而郑州华信称,这是他们同陈东旭之间的事情,与郑州华信没有关系。
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封先生称,他们初步调查的情况是,双方“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显示为许昌分公司,“分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营业执照,可向他们询问”。
而据该公司许昌分公司鲁经理介绍,他们接手的有郑州华信工程业务,但是并未参与金融大厦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陈东旭我根本不认识,才了解到他是福建人。经过查看,发现双方的合同及加盖的公章,均涉嫌造假。”鲁经理气愤地说,该公章显示为许昌分公司金融大厦项目部,明显涉嫌造假;按照合同形式规定,签订一个项目不可能由项目部签订。“我们没有参与此事,近期已向新郑警方报案。”
郑州华信公司周副总经理称,陈东旭系江苏苏星(音)公司项目经理,不清楚他与郑州弘业建筑有限公司有无业务往来,“他们双方签订的合同,跟郑州华信无关。”
进展:众农民工愿协助警方调查
众人多次拨打陈的手机,均显示为关机状态。“最近一次通话,是在10天之前,陈表示不赖账,会想办法解决,但从此之后,再也无法联系上。”黄先生坦言,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未进一步核实陈的真实身份及郑州弘业建筑有限公司是否参与该项目建设。“我们希望陈东旭早日出面,见到了他一切都水落石出。”黄先生称,听到郑州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已经报案非常欣喜,愿意和他们一起协助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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