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3月17日13:07 法制晚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清明节从4月3日到5日放假3天。
根据规定,今年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3日、4日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假日4月5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北京落点
4月3、4、5日车辆不限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北京市2010年清明节小长假将安排4月3日至4月5日3天。
具体安排为: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4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认真做好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机动车每周停驶一天的规定,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影响,所以清明节三天车辆可以不用限行。
此外,到4月10日本阶段限行结束之后是否仍将限行,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确切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