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主观臆断
第二条,有罪推论(带学生证不一定出示学生证,就象带刀不能就算杀人)
第三条,钓鱼执法(校服你让买的,然后穿就罚钱,难道你卖的校服是收藏品吗)
第四条,以偏盖全,(不会打网游的不全面,那就会打网游的就全面?)
第五条,以公共利益压制个人利益,基本和强拆一个性质。
第六条,利用公众的爱国主义热情,搞地方保护主义,强制推行垄断,保守的经营模式,不允许竞争,剥夺公众的选择权。
第七条,片面武断,官僚主义,就不兴人家喜欢独身?完全无视个人的人权。
第八条,无执行力,都不做作业,抄谁的去啊?
第九条,歧视性条款,和查乙肝一样。
第十条,直接拒绝执行,去厕所抽烟?还算是享受生活?不知道校长喜欢这个调调,呵呵,厕所,猛吸一口,不知道是烟味大还是。。。味大,哈哈
第十一条,劳逸结合啊,上课也睡觉,宿舍也睡觉,还不让7点以前起,乖乖,那什么时候劳啊,光逸也会疯人啊
第十二条,基本赞同,可问题是,打上饭以后怎么出来?还是就在窗口就地密西密西?呵呵
第十三条,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我当初逃晚自习的时候从没有翻墙过,都是贿赂好了门卫,从门口大摇大摆地出去,你的方法有些老套,而且容易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学生人身伤害,对了,你买保险了吗?没有的话我可以推荐一下,户外险就不错,你还可以在墙上做些突起啥的,全当攀岩训练了。
第十四条,太注重老师的身体素质训练了,完全忽略了同学的身体健康,强烈建议应该老师锻炼,学生监督,同吃同睡同劳动。
第十五条,折腾,直接取消晨读,凡是去晨读的,扣奖金,工资,奖学金,补助,饭卡,岗位津贴,直到连裤子都买不起,没脸去教室为止。
第十六条,同第十五条
第十七条,基本同意,建议老师上课时不应出声,避免打扰到同学们的任何行为,包括睡觉,打牌,打麻将,嗨歌,扳腕子,PSP2等一切有利于全面发展的行为。
第十八条,建议改为老师发现同学未完成作业,应代替其完成,以保证同学的其它课余活动不受打扰。
第十九条,学生外出不用请假,老师应建立基金,以保证同学外出上网、应酬的费用充足,和谐社会。
第二十条,不好执行,建议改为学校应给每个教室添置影像播放设备,老师应自筹经费购买光盘等教学设备,具体内容由班级听证会决定,但内容应时尚,与时俱进,避免脱离社会,决定后,由班主任负责实施,效果直接和学期末老师的绩效奖金挂钩。
呵呵,一家之言,听听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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