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蓝莓布丁 于 2011-7-5 16:34 编辑
突然发现最近有活动要趁早,近期都出不了门,希望有人能抗得住明媚的阳光,还愿意来参加室内的活动。公司网坏了一早上,发现人变得好晕,帖子内容完善如下。:
行程安排
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
10:30 选择文化园俱乐部门口集合(领队会10点到争取挑个好位置,先到的人电话联系吧!据说地方难找,俱乐部电话:62036232,找不到打给他们比问领队靠谱。一定吃饱了午饭或早饭再来哈,无条件允许迟到)
17:00 结束
(注意:此活动风雨无阻,遇到特殊情况领队会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大家)
注:羽毛球场地目前只约到了早10-11点间的一块,其他时间就是晚7点之后的了,想打球的自带球拍早到吧!
【活动强度】
本次活动强度为绿洲〖休闲活动〗1级
【费用预算】
1. 20元/人
2. 活动中如有其他消费则AA(场地内不提供免费饮食,据说售价等同于其他地方,鼓励大家多多带零食、饮料等)
3. 活动结束后如果有其它活动,则自愿参加。
【路线更新】——路线图片有一粒沙提供,感谢该童鞋几番探路,终于找到了活动地点的门,希望大家能看得懂(据工作人员介绍,先找到人定湖西里小区,然后找到10号楼,楼后就是传说中门很难找的俱乐部)
——
……
【参与自助性质户外活动须知】
1、本活动为非营利性自助户外活动。
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过领队允许后未成年人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可以参与。
3、拒绝存在潜在致命危险的身体健康问题者或有突发病史者参加。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4、参与者参加活动,属于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活动性质明确为自由选择、自愿参加、自担风险、自负责任。
5、参与者应该知道参加活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发起人有责任控制活动的风险和费用,而对于活动本身固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当超出发起人的责任与能力之外时将不对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7、对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人身伤害,发起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与可能相关的营利性组织者、车辆提供者、场地经营者解决。
8、当允许活动参与者代他人报名时,将视被代报者与其代报者同样都接受了全部条款。代报者有义务向被代报者说明条款内容,如果被代报者事后产生异议,代报者将负有全部责任。
9、请仔细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选择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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