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动两人遇难 死者父母状告索赔 法院驳回请求
驴友遇难 召集人无责
(北京晚报5月12日讯):去年6月发生了震惊国内驴友的夏特古道遇难事件,事件中遇难的死者彦小新(网名)的父母将活动的发帖人铁镐(网名)诉至密云法院,索要各项经济损失62万余元。昨天下午,密云法院判决驳回彦小新父母的诉讼请求。
去年1月11日,北京徒步旅行爱好者铁镐(网名)在“铁镐户外网”发出“2010六一国际儿童节,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的帖子。去年6月1日,铁镐与另外9名驴友一起前往乌鲁木齐。出发后,6月8日,在渡过新疆木扎尔特河时山顶的冰雪突然崩塌,包括铁镐在内的6名驴友全被冲到了河里。其中,网名为青城的驴友遇难死亡,网名为彦小新的旅游被河水冲走,后经公安机关寻找并确认死亡。彦小新的父母认为铁镐作为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活动之前未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未能充分预见活动的强度和危险性,活动中领导组织不力,并且在发生事故后未能及时报警,最终导致彦小新死亡的后果。
庭审中,铁镐辩称,他在活动帖中,多次强调此次活动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其中特别强调了木扎耳特河的风险,并明确告知了参加者要责任自负,事发后,他与其他队友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和救助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自助式户外运动系一种不同于常规旅游的活动,其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的旅游线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该种风险为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彦小新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及经验,对是否参加穿越活动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出判断和选择。被告铁镐在网站上发帖时已经对风险进行了提示,并在活动中组织购买了必要的安全救助工具,在渡河遇险时对其他落水队员进行施救等,而且没有证据表明铁镐召集组织此次活动是以盈利为目的,据此认定铁镐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彦小新之死并没有主观过错,彦小新之死系意外事故导致。法院驳回了彦小新父母的诉讼请求。
《北京晚报》2011年5月12日,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