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桃子紫 于 2011-8-1 21:51 编辑
大提琴家Steven Sharp Nelson演奏巴赫G大调第一号大提琴组曲
史蒂芬夏普尼尔森 (生于1977年)是在“大提琴,打击乐”的另一种表现方法,结合传统,标新立异的拨弦和撞击技术抒情的大提琴技术的先驱。 他出生并仍然驻留在盐湖城,犹他州。 他在8岁,打击乐开始学习大提琴在12岁和17岁的吉他。 他发明了一种演奏大提琴,结合这些文书中吸取的元素的新方法。
大提琴组曲——“来自这个音乐天才的无限喜悦” 这六个组曲的声调色彩:G大调是明亮的色彩;D小调是悲伤而强烈的;C大调是灿烂的;降E大调是庄严、带着不透明浓度的;C小调是一种暗而强烈的颜色;D大调是辉煌的调性,如一束阳光般眩目耀眼。这些交互作用——贯穿全套组曲发展的方式,给了我对这音乐工作时的独特洞察力。这些组曲提供了很棒的技术挑战,尤其是原来为五弦大提琴而作的第六组曲。有人或许会称第一组曲是青春的。它的长度最短,而且是大调,其后每一组曲在结构的复杂程度上是递增的,连前奏曲也不例外,直到第六组曲——我认为它是独奏大提琴的“交响曲” ——到达了终极的颠峰。依我所见,那些前奏曲便是每个组曲最本质的乐章,它们非常多样且包含了巴赫音乐最深奥的理念。
第一号组曲——“明亮” 如同人天生而单纯的呼吸的结构,乐句产生出的能量(吸气)直到它企及某一点时而开始放松(呼气)——一种产生与消退的过程。巴赫概念中的美丽与辉煌就在于实际上这些前奏曲都不利用旋律的这个事实,在那里只有组织,结构与韵律——形式与色彩的鲜明。巴赫不需要旋律,他的作品是以美的概念写成的:干净的组织与音调的色彩。我不喜欢他们很悲剧地企图去强调一个不存在的旋律,这是个很傻的想法。如果他需要旋律,巴赫自己就可以写出更加无比美丽的旋律。 当然一个人可以无休无止地去分析巴赫的音乐,你可以分析每个音符、每个乐句、**、旋律与对位法——所有音乐提供出的、还有存在于真实声音中的事物。无论如何,我只是希望专注于一些小细节,藉此解释巴赫理念的深度,同时指出这些音乐浑然天成的单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