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叔本华的观点,献给绿洲的青葱人士:
……但是,再没有比爱情婚姻更不幸的结合了---这正是因为婚姻的目标是为了人种的永存不绝,而不是个人的幸福。西班牙有句谚语说“因爱情而结婚的人,必定在痛苦中生活”。关于婚姻问题的文学作品,差不多有一半显得愚蠢好笑,因为它们将婚姻视为互相匹配,而不是种族延续的安排。生殖目的一旦达到,婴儿的父母是“永浴爱河”,还是只恩爱一时,大自然好像全不在意。听从父母之言的婚姻往往要比爱情婚姻更加美满。但是,敢于抗拒父母之命为爱情而结婚的女子,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赏的,因为“她选择了最重要的东西,并遵从了天性(更确切地说,是整个人类的天性),而她的父母却以个人利己主义原则进行劝阻”。……爱情就是最好的优生学。因为爱情是大自然的骗术,所以,婚姻就是对爱情的消灭,并必将导致幻灭。只有哲学家才能获得婚姻上的幸福,可是哲学家从不结婚。“每个人都在寻找一个能弥补自己缺陷的配偶,以免这些缺陷进一步继承,一个孱弱的男子会找一名健壮的女子,每个人都把对方具备而自己身上却没有的长处看成一种美……双方的体质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是对另一个人专门的、完美的弥补和补充,这正是另一个人极想得到的,在这里,个人行为不知不觉地遵循着高于其自身之上的某个东西发出命令……,每个人,在他或她的生殖阶段过后,就失去了对异性的吸引力,年轻而不漂亮仍然具有诱惑力,但漂亮而不年轻却什么也没有。爱情的实质不是互相爱慕,而是互相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