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2-4-13 22:12 编辑
为了让户外继续——对4月3日事件的一点看法
4月3日从大梅沙到水组坑的穿越途中一名驴友遇难事件,由于"行者怀德"的一篇帖子引发了大讨论。我从第一篇回复开始看到了最后,感觉有必要说些什么,但在此并不去评判事件中谁是谁非。
我看回复中有对"行者怀德"发帖本意的质疑,不过我还是比较相信他自己的说法,是为了让领队与同行队员站出来勇敢面对这一事件,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大多数人在犯了错误后往往会采取两种行动:首先是想到逃避;逃避不了的,则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一点上我有很深刻的记忆,小时候在姑姑家把一台电视弄坏了,但我不敢告诉他们,然后偷偷溜回家了,到现在这事还一直让我感到羞愧。"行者怀德"也在后面愤愤不平的说到:"对于此次参与活动的部分人或熟识他们的人来说,嘴上或许感叹生命、感伤生命,但内心更希望此事尽快大事化小,尽可能低调赶紧过了风头吧。对此,很能理解,天朝就常常如此,天朝子民如此那是自然。"他这话可真是一语中的,将我们一些人身上的劣根性暴露无疑。不过我又想,我们为什么不敢承认错误呢?我想到了我还在学校时问我同学的一个问题。当时在课堂上我问他,像国内这么失败的高等教育,在学校里什么实际的东西都学不到,应该有很多人要退学才对,可为什么没人敢这样做呢?他给了"没有保障"这么一个回答。我后来仔细体味,觉得这一回答太正确了,就是因为没有保障!是的,如果退学了,想想周围人对你异样的眼光和看法!如果自己去创业,又能得到什么支援与帮助呢?到最后恐怕真是连生存都得不到保障!
前面问题的答案应该跟这个是一样的,症结都出在社会环境上面。对于犯错误者,社会很难接受,往往会把这个错误一直记在心里,在以后就很难再给予信任了,这对于犯错者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在回复中"朽木破晓"提到: "我有位朋友曾经担当领队,但在一次河难中失去了两名队友,并且还是他很要好的兄弟。但事情结束后他很自责,他活在社会的舆论中,再也没户外过...尔等何必呢?" 确实,像这种舆论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案例有很多。比如说之前由舆论主导的药家鑫案被执行后,又发生了后续20万索赔的插曲,到此,之前许多强烈批判药家属的声音开始了反思。因此对于这次的事情,东山狐狸说得很对: "切不可落井下石,相信那天参加活动的人员此刻的心理比谁都脆弱,比谁都教训深刻,我们不要再往人家伤口上撒盐了。"
我看到很多人在指责这次事件中的领队和队员们冷漠加冷血,他们的指责当然是为了逝者,但觉得还是过于严重了些。我相信真正的户外运动者都是热心互助的,就像我第一次参加磨房活动去香港走麦径,就能感受到同行队友对我的照顾,每一个爱好户外的人都是具有奉献精神的。如果因为一次过错就全盘否定一批人,那完全是矫枉过正了,实在有点残忍。正如"老徐(lei_xu)"所说: "这种事谁也不希望发生, 也极少遇到. 我相信领队是大意了, 没有确认情况, 而凭自己主观判断逝者已成功下撤. 我更相信这是过失, 是意外. 人命关天, 我们在悲痛逝者离去的同时, 好好检讨自己, 检讨过去的大意与疏忽, 以后该如何去做, 该遵守的约定, 一定不能当作无所谓...."
所以对于这次的领队与队员,"风舞101"的建议很好,要"给活着的人以宽容,没有什么惩罚比来自内心的问责更沉重、更持久了。" 确实,没有哪个领队能承受起这样的问责。
最后,我觉得"Bothy"提出的问题也值得关注下: "发现到现在没有人向遇难者本人拍砖或很少很少,仅仅因为'死者为大'或者'人已经走了还怎样'的传统理念吗?" 这里并不是要为其他人推卸责任,我是想呼吁大家在参加活动时要多关注下自身情况,就像"五彩格桑花"说的那样: "一个队里面,重要的不是领队,而是队员能自觉地把自己的信息交流给同伴。比如说我有点不舒服,我有点累,我哪里有痛,或者跟同伴说我不舒服要休息,不知道哪位兄弟能陪我一下等。好多人都不会说这些话。觉得是小事撑撑就过去了。出于好意觉得没必要麻烦同伴给队伍添堵什么的,这些都是事故的开端。你带队再怎么严谨,你都避免不了队员刻意的在死撑或是溜号。" 这种说法很好理解,在与其他人同行时,如果我身体有些不舒服,一般情况下是会不好意思告诉其他人的,总想着咬咬牙坚持一下就好了,现在想来还是做得不对的。所以参加活动的人应该提高自身素养,把必要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同行队友,绝不能招呼都不打声就一声不响地溜掉。如果不这样做,当有缺少队员时,后果恐怕就真的如"狼来了一般"!
蕲喻 于 2012-04-09 10:15: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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