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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晓

闲逛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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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2: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2-4-13 22:54 编辑

关于安全观念的一个好帖,转《谈户外安全问题》

原主题:谈户外安全问题(代好友发贴)  
版权所有:a离 原作 提交时间:11:35:05 12月12日  
  
我想说、、、、、、
  
有一户外用品的广告词这样说“CHANGE YOU LIFE STYLE”(“改变你的生活方式”),一个非常优秀的广告作品。它也真正说出我们这样一群因热爱这项运动而为此改变生活方式人们初衷。

在如此众多的运动中我们选择了它,户外运动它苦、它累、它甚至给你带来泪水和伤痛但它给于我们更多是愉悦、欢笑、心灵的洗涤。

“农人”在十、一期间徒步三峡摔伤内出血至*死(在此要强调的是“农人”并非新菜鸟);三峡是极为成熟的徒步路线.。太白山的徒步路线也是“驴友”们的登山必修课。可就在九月份天津“南开”大学一行近十人走太白山,准备极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夜行军导致一人失踪(后证实此人因走错路,不幸坠下山崖而*死。)太白的悬崖出现得没有任何先兆,在晚上许多路看上去都差不多。因此每年在太白都有迷路坠下山崖而*死的人。在海拨3000米以上地形复杂的山区,如果受伤,除非有4个身体强壮,有丰富的户外经验和专业登山装备的人,才有可能把你从山上带下来。否则,就祭山。更不用说幕士塔格、雪宝顶、虎跳峡、玉珠峰、甚至于四姑娘大峰,年年都有驴友祭山、祭峡。每项运动都有它的危险,你选择了它,你就选择了这份危险。这份危险并不因为路途艰险才存在,如何避免这份危险,不是说你请一个向导多找几个同伴就可以解决,你需要自身的经验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对危急事件的判断能力,这一切的一切,并非你偶尔参加一次两次小型活动就能做到的,有的驴友参加过一次两次户外活动,觉得自已体能不错,可以独当一面,认为户外活动不过如此,信心大涨,就很盲目的制订一些极具危险性的计划和路线。

但是你不要忘记,大自然是不可用征服二字的,你唯有慢慢去了解它,熟悉它,才可以亲近它。登山、穿越、徙步并非是“浪漫之旅”一路上可能遇到你当初从未想过难题。会有担心;会有害怕;会有胆怯;会想到退缩;甚至觉得自己在拿生命开玩笑。

“安全观念”,这一点让我深信不已。从你计划一项活动定路线、定装备、选队员、找资料这都是为了更好的、更安全的上路然后平安回来。是否所有的队员能安全且又平安回来有决大部分因素“安全观念”是我们大家除了为自己考虑以外可否想到我们的队友。在活动开始以前我们肯定会最全面想到各种情况、诸多问题;但几乎所有危险都是“意外”。这里所说的“意外”不单是指自然现象更多是“人为”;登山到四分之一处有队友扭伤脚(脚踝骨肿大、软组织挫伤)或者有高山反应我们怎么办?上?还是下?还是把这个队友一人放在这儿然后分他点食品?“意外”不单只是在海拔多少米才有。它往往就在我们忽略它时出现了。

而在我周围(长江以南)就曾有过这样一些无视安全的事.秋季,下午三点半(轻装上)离顶约一个半小时路程(天气开始变凉)。其中七人只有两人有头灯,有的头灯的电池是在当地买的那种非坏即假的破“东东”,没有穿冲锋衣,还有几个是没有冲锋衣(下撤时果然遇雨)。在一人提出了这个愚蠢的登顶建议后决大部分“菜鸟”都跃跃欲“上”而领队也愚蠢答应了。因太阳“出乎意料”快的“消失”了;在下撤时又遇雨且天也完全黑下来;第一个下来的队员与最后一个相差近一小时;唯一大家要“磕头”的地方是大家全都安全下来了。这是没有造成伤害,其中任何队友出现任何意外我相信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探洞,是排在所有户外危险活动的前列。就有这样一部分疯子,没有任何探洞经验;不带任何探洞须要的装备;拉上一票小疯子(第一次参加活动的),知道了一个岩洞(也许还有阴河)就盲目的找上当地老乡进去。最好的结果是大家都平安回来,最糟的结果是出人命。

我在这儿并不是说一切的冒险行为都是拿生命当赌注都不应该。假如户外运动有一天失去了冒险精神也就是如同一个人失去了灵魂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到那时我们也可能失去了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但现在我们周围的一些朋友那般的漠视安全、漠视生命、漠视驴友们用自己血泪换来的经验和警训;让我们想想这样下去的结果是什么?我们最有可能得到的又将是什么?我们将得到的结果可能是有关部门干涉民间组织一切具有危险性的活动,现在开放的地区或部分山野成为忆意的一部分。而最有可能得到的是“户外运动”成了“自*杀运动”在很多人还未真真正正了解投入这项运动以前而被这样一些人将其毁了。冒险精神是能保障安全情况之下一种体验方式,是你我大家体验自然的行为。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想出来的事。“户外运动”有伤痛和意外这一点是肯定的,你走在大街上不小心还可能让个广告牌给砸中脑袋呢!我只是希望大家在冒险之余将我们可能要承受伤痛降到最低。
  
作者:小辣椒
大川 于 2011-10-08 11:17: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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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户外运动保护的个人浅见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带他进入户外,让他身心健康,心情愉快;如果你恨一个人就带他进入户外,让他膝盖受伤,一辈子坐在轮椅上。

我说的是不是有些极端?但这确实反映了当前户外运动在运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前几天晚饭后我到伊通河散步,遇见一个好久没见的朋友,他每次见到我都要说个不停,这次也同样,但话题变了,第一句话就告诉我,他髌骨受伤,掉了一小块,这很小的碎骨在膝盖软组织间游离,致使他疼痛难忍,医生建议他做膝关节镜手术取出碎骨,另一恶劣的医生建议他手术换不锈钢膝盖。总之,他算基本告别户外了,即使手术后也只能做简单的散步行走了。医生给他的原因是:不当的户外运动导致了本已退行性变化的髌骨碎裂。一个在医院工作的朋友说:“近两年来医院骨科看膝盖伤的人增多,大部分都是平时参加户外运动的人。”膝盖损伤的人多了说明户外运动已成为一项全民参与性运动了,同时很多参与户外运动的人又不懂得自我保护,造成损伤。膝关节如此重要有如此脆弱,很多人不理解,只有伤了后才明白需要合理使用它。医学认为:膝关节在人体中属负重最大和运动最多的关节,因而也是人体中退化最早、损伤最多的关节。

最容易导致膝盖伤有两个项目,一是徒步行走,例如,每到周末都能在净月看到近千人(多时达2000多人)的徒步队伍;二是负重远途登山。无论徒步行走还是负重登山,都必须靠腿进行,支撑人体重量及附加重量的是脚踝关节和膝关节(还包括腰椎),它们起了重要作用。人腿不是一根直骨,它分大腿骨和小腿骨两节,分节后人腿才能够弯曲行走,而两节结合部还要有髌骨起稳固作用,不然一使劲两根腿骨就劈叉了。钢铁间的运动要靠润滑液,人腿关节间的软组织具有保护和缓冲功能。如果运动不当,就会加剧本已进入退化程序的膝关节损伤。仔细想,膝关节以上承担人大半身重量,体重轻的人,外力对膝关节冲击小,体重大的人,大腿骨和小腿骨直接撞击,硬性磨擦。如果体重加负重20公斤户外装备,长途行走或登山,膝盖间的软组织会变薄,磨漏,于是大腿骨和小腿骨以及髌骨发生硬性摩擦、撞击,恐怖的结果可想而知。即使年轻人也逃避不了这种损伤,只是年轻人刚进入退化程序要比已在退化程序中段甚至末段的人恢复快些。所以合理使用和保护膝关节至关重要。我们知道运动员的伤病很多,难道他们不懂得运动保护吗?不是,是他们的运动量太大了,超负荷运动导致一些年轻运动员的膝关节还没进入退化程序或刚进入人就严重损伤,损伤程度到了老年人的阶段。

人们参加户外运动有两个最基本的追求:一是精神愉悦。心情好就会经脉疏通,身体健康;二是户外运动会使身体机能加强,提高免疫力,少得病。我一直跟人说,人生有一笔钱必须花,就是医院和健身运动二选一,如果你不健身,不进行户外运动,人体质就会弱,就有可能生病,就要跟医院打交道,吃药、住院、手术,花钱还遭罪,家人也跟着痛苦;如果你把钱用在健身和户外运动上,既锻炼了身体,心情也愉悦,身心健康就不用跑医院,或少跑医院了。

我从1999年参加长春市第一个户外俱乐部到现在,眼看着身边一批批的人倒下了,有些人再也没回到户外中,其中大部分人是膝关节伤问题(有些是腰或脚踝问题)。有朋友奇怪的问我,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户外,怎么没事呢?没事是不可能的,膝关节退化任何人都逃不掉,关键看你怎么去做,以下我根据个人理解总结几点:

1、控制强度和行进速度。十几年来我大半时间都是自己独自在走,无论穿长白山,走望天鹅,无论考古还是人文调查。一个人走的好处是,不受别人影响,累了就休息,景色好就拍照,太阳还没落山就扎营,轻松自如,自己掌握时间,自己掌握强度,即使强度大的长白山穿越也是劳逸结合,给身体更多的缓解和恢复的机会。

2、不要过分追求强度、超负荷运动。人的热情是意识行为,身体器官退化是客观存在,这两者不协调统一好的话,损伤就在你热情地追求某一次快感当中,一次损伤一辈子痛苦;

3、多做后期养护。一个有强度的负重登山或长程穿越后,冲或泡热水澡有解乏作用,本人就喜欢泡热水澡,这还是从古人哪里学来的,泡澡有解乏美容功效,但也要适度,疲劳过度不宜泡时间长,太长不但不解疲劳,还容易勾起心脑血管老病。

4、不要逞能。年轻人爱逞能,可以理解,有些年龄大的人也爱逞能,尤其爱在女队员面前逞能,这种逞能既透支了自己也透支了全队(本人也要自律,坚决倡导有说有笑强度),均衡强度,合理组队很重要。

5、谨慎负重下山。即使不负重,下山的惯性也会加重膝盖关节和髌骨的负担,而负重再加速下山,惯性加负重比平时对膝盖的冲击大很多倍,损伤大,你想这就是两个骨头间的撞击、摩擦关系。所以说,负重下山一定要小心,不能靠冲动。一般说膝盖有伤或体重过大的人不适宜做剧烈或对膝盖冲击力较大的运动,比如羽毛球、跳高、足球等等,跑步也要有节制;

6、注意保暖。膝盖的保暖也很重要,特别在冬季露营,春秋季或雨季要注意对膝盖进行保暖,护膝(也有弊病)、热帖、按摩(自己用手轻微揉擦,产生热)。

对于已经出现膝关节问题的人,我借用医学一段话:“膝关节退行性变的治疗。通常治疗方法是服药、打针、外敷中药、针灸理疗等等均为治标手段。只能起到暂时止痛作用,无法根治。因为膝关节腔内无血液供应,血管长不到关节腔内,所以吃下去的药进不到关节内,关节腔内的变性关节液、脱落坏死细胞和骨屑等一些致痛的主要物质也无法带出来,而且越积越多、疼痛越来越重,不仅无法根治,也无法阻止病情发展。”

看看膝盖伤多么触目惊心,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量力而行,科学而行,快乐才会属于你。

(本人非医务人士,仅供参考)



杜飞 于 2011-10-31 09:30: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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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2-4-13 23:01 编辑

夏特之泪--讨论SOLO AA 商业活动 AA活动要素及道德标准

夏特,据说是条魔鬼线路,
与同一个魔鬼约会却有不同的方式。
有位可爱的上海妹妹参加了宋领队的商业队;
同样来自上海的工兵PRO弟兄搞了SOLO;
那个出了事的北京T队要算AA制。

商业队是什么?
好比旅游团:
形式是参与旅游团,
实质就是具有盈利性,profitability,
组织者在约定范围内对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AA是什么?
好比自由行:
形式上是结伴而行,费用均[自]担。
实质就是风险自负,责任自担。
SOLO是什么?
形式是独自而行,费用自担,
实质是风险自负,责任自担。


参与商业队,AA队还是SOLO(单人)
各有各的追求,各有各的方式,各有各的原则,
拿着商业队的经验去套用AA的活动显然不合适,
参与AA的人也常常很难理解SOLO的追求
就像3000米和8000米虽无高低贵贱之分,
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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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2-4-13 23:04 编辑

比方上海的爱美丽同学,
人长得好看,也笑的甜蜜,文章和图片也很有趣,粉丝也多
我也十分喜欢
但是若不能理解AA的原则和追求,
拿着自己参与商业队的经验和思维简单
就显得不那么和谐和令人遗憾。
“他们的费用才1500+,还不到我们的一半,难道一个人生命才值1-2千块吗?”
————摘自上海飞思拓
作为旁观者,请理解和尊重彼此的选择和价值观,好吗?

不SOLO的人,也很难完全理解SOLO,
我相信一次成功的SOLO一定要基于
野蛮的体魄,文明的头脑,强烈的激情。
同样,很多人喜欢AA队伍,很少参加商业队,为什么?
打个比方,夏尔巴和藏队向导结伴一起爬8000米谁该为谁负责呢?
你能想象一个夏尔巴爬珠穆朗玛参加藏队,还要付团费吗?
也有的人参与AA不一定基于实力,
也可能是基于深厚的友情,绝对的信任或根本是误会?
但一个成年人选择AA,玩AA,追求AA的自由,刺激和廉价,
就要有勇气承担AA活动的风险和后果。


既然AA基本原则本身就包括结伴而行,各自负责。
那么AA本身其实并无真正领队之说
铁镐我不认识也不了解,但若最后判定的责任归属偏离了AA的原则,
长远看可能未必是好事,特别是对“领队们”。


活动本身有违法之处不代表所谓“领队们”就自然而然要对此负责。
如果你认同AA活动的原则,那么“各自负责”当然包括对自身违法行为的责任。
个人的违法行为却要让同伴承担,
“有可能以此为依据量刑!”
若真这么判,也挺奇怪的。
对吗?


处理事故有误的责任主体和造成事故本身的责任主体基本上是两个范畴。
从人道角度关怀逝者或质疑事后的处理方式都没问题,
T领队也不认识,更谈不上了解。
但AA活动发起人的勇气和精神是值得敬佩和支持的,
请不要出了问题就无原则的污名化同样不幸的队友。
好吗?


支持慈善捐款,也支持对事故后的处理进行理性的反思
但坚决反对事故后将不公正的责任强加于队友和“发起人”!


萝卜是萝卜,白菜是白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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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
+++++++++++++++++++++++++++++++++++++++
回74l楼,微笑太阳同学


虽然在我看来你的表述有些矛盾,但我尽力理解你的真实意思


1,你在质疑这是一次盈利性的活动?
哪怕有人在活动中从其他人处获得了一分钱的实际利益,
这也对负责相应赔偿的要求很有利,难点在于举证。
2,你没有否定活动的非营利性,却认为T某人在不谋利的情况下,
不但义务的承担了相关的协调工作和相关的费用,还曾明确约定自愿承担所有人的安全责任?
我能理解成你在宣扬T某人很“无私和高尚”吗?
我不了解也不想担保T某人,
但以我个人的浅薄理解,所谓“高尚和无私”的义务付出似乎不太可能影响AA的性质。
有意据此获得额外的赔偿反而有失厚道呢?
3,“AA制所代表的自助、互助的真正的户外文化。”,
AA的定义有这么复杂,一厢情愿吗?
“户外文化”的提法更是引人入胜但虚无飘渺啊。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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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的定义也没那么复杂吧?
试着归纳一下AA活动的三要素:
1,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2,费用均[自]担,无盈利性,
比方:所谓领队免费就不能说是AA
3,平等自愿,无强迫性。


如果以上三个要素是成立的,
那么所谓的“领队”或“召集人”,
并不是实质有的管理义务和责任的人,只是个名不副实称呼而已。
除非他们自愿明确的要求对他人的安全和行为负责,
否则,“负责”之说理从何来啊?




由此可以试着探讨一下AA制的“道德标准”问题:
* 事故前后对AA制原则,相互约定和后果,保持认同是道德的,
反之事故后否定对曾经的约定和原则,希望转嫁责任给同伴去获取更高的赔偿是不道德的;
* 事故后积极的处理和救援是道德的,反之回避问题的处理是不道德的;
* 人道关怀和慈善捐助是道德的,反之缺乏人道关怀和慈善捐助是不道德的;
* 基于理性和事实的讨论反思是道德的,通过语言暴力来影响舆论和问题的处理是不道德的。



AA制的道德标准衡量的不仅仅是参与者,还包括参与者的亲人与旁观者。
在道德范畴的努力无法调和矛盾时候,还是通过法院来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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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说商业队或旅行社的约定:
如果某队员不服从领队的管理,旅行社就不对某队员的安全负责,
是实质的管理权,带有一定“强迫性”,是商业队先天性质决定的
就好比使用某商品要根据说明书才能保证安全道理一样,旅游产品也是商品。

对应AA活动,
如果也说某队员不服从领队的管理,“召集人”就不对某队员的安全负责,这就无从谈起了,
他们本来就没有彼此对安全负责的约定啊,没有实质的管理权,
不带有任何强迫性,自然也不产生责任,
只是名义上的称呼而已。

没有商品,自然也不需要有相关说明书,更谈不上连带的安全责任,
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啊。

在旅行社,领队是一级组织者和管理者
对于AA,只是个参照物或是心理寄托,并没有合同性质的约束关系
如何称呼不能改变实质,但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包括那些不求甚解“法官”

“至于说到具体组织分工,不应理解为合同性质的管理关系。”
参阅:http://www.doyouhike.net/city/shanghai/343596,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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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个MS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解释,供参考:
摘自:http://www.niwota.com/submsg/8352012.html?p=2

sallyluoyj
小雅 :

关于义务和责任的解释:
1、义务是指法律义务,它与法律权利是相对应的概念。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具有的核心内容:法律规范运转的整个过程,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

评价等都离不开权利和义务。

(1)法律上的义务指:人们必须实施的、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尺度。法律上的权利指:法律规定的、法律主体可以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上的义务是要强制履行的,即: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

2、关于法律责任:指人们(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由于违反法律、违反约定、或虽然没有违反法律和约定但法律有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后果。其特点是:承担法律上的

责任是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反宪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于该事件来讲,活动的初衷是本着自愿平等,风险自付的民间组织行为。因为领队与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构成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上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并无法律义务和

法律责任可言。

PS:领队和其它成员的行为只算是道德约束问题,顶多只是见死不救,这种道德观真是可悲啊。。。)





重复一下,我无意证明具体到T某人是无责或有责的,只探讨AA制活动的普遍逻辑:
AA制活动参与者在事故发生后有避免承担法律责任的空间和可能性。
同时希望每个参与者都在参与前认识到AA制与商业活动的不同,即自身可能要承担完全的事故后果。

酱铺 于 2010-07-16 21:52: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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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2-4-13 23:14 编辑

非常赞同酱铺的思路。

关于夏特,关于AA,谈谈我在活动前的一点个人思路和准备:

我们一行8人(6GG,2MM)是去年5月底反走的夏特,水量不大。并不是有人说的6月不能走,水文是根据气候环境变化的,不能一概而论。出发前应多方了解当地的水文和气候信息。

队员确认方面,我给活动召集人(安竹)的建议是控制总人数不能多于8人,MM不能多于2人。每一个队员的确认都要严格把关,通过见面会和拉练活动来考察每一名队员是否适合这个团队。这一点我们做到了。如果当时MM数量超过3人,我会毫不犹豫的退出活动。不是小看MM,高强度的户外活动,MM多了,会累死GG的。当然,我指的是AA活动。

关于向导,出于对全队的安全着想,降低活动召集人的心里压力,我同意聘请一名多次走过夏特的向导老杨(杨华)。但同时,我也做了一些GPS方面的准备,制作了叠加轨迹的等高线地图并导入GPS。足够7天的电池,和一个迪卡侬的防水袋。同时另一名队友一刀又携带了相同的GPS,预防一台GPS失效导致无法导航。这样做,全队不至于受制向导,即使没有向导,我们也有能力安全走出夏特。有了上述的准备和队员的挑选,我否定了活动召集人租用卫星电话的想法。不是没必要,是用不着。自信来源于充分的准备,就像工兵SOLO夏特一样。

关于过河,由于董务新的遇难,让我不敢小看夏特的冰河。充分衡量队员的实力和经验,现场灵机应对,应不至出现险情。未防万一,我们在活动出发前特意去了大溪源演练了过河。但真的走过夏特的冰河,我还是倒吸了一口冷气,实在是超乎想象的冷。

第1天晚上扎营前,一条3-4米宽的滚滚冰河挡住去路,向导果断决定就地扎营。第2天早上,原来无法逾越的冰河轻松即可跨过。可见夏特冰河早晚河水量差距相当大。

达坂上的暴风雪让冲锋衣遗失的我吃尽苦头,差点失温。这一点倒是所料未及,好在有强大的队友,让我有惊无险。验证了那句“无兄弟,不登山”!


报名参加一条感兴趣的线路前(AA),应通过查阅大量游记攻略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能否独自安全完成活动。如果没有信心,就不要报名。

指望别人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是不切实际的。


以上,同各位共勉。


流浪的土豆 于 2010-07-15 12:31: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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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参加何种形式的户外高风险活动,首先是做到自己对自己负责

去年六月夏特之行,从活动讨论之初到组队直至成行,前后经历了半年的准备,顺利完成后写了一个总结帖:http://www.doyouhike.net/forum/mountain/361116,0,0,1.html
记录了整个活动的准备,全程经过及队友作业.同一时期只有我们一支队伍完成了南北穿越计划,期间经历风险颇多,但出发前已有了解及准备,所幸有惊无险,列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今后夏特不再让人流泪!

    它是极少有人走过的专业级路线。徒步此线,不仅要具备专业水准,还必须有超人的心理素质。走此路线没有严谨的态度、科学系统的安排,是不可能完成的。所以徒步者走此路线时,应该对自身有很清醒的认识。
----------------《中国探险圣经》

讨论帖:
【活动讨论】零玖初夏,走进SHA-TA

召集帖:
零玖初夏,走进SHA-TA

拉练帖:
1.导航-----登山圣经读书会-导航(感谢雪长老)
2.常距离负重------走向山野---反穿三尖(感谢肖楠)
3.攀岩及涉溪训练-----逢春怒放,适时撒野——手脚并用南山脊(感谢一刀)

队友作业帖:
寻找夏特的花儿 by 流浪的土豆
New Zealand & Sha-ta(夏特古道)by 九阳
天这边,云那端,20年后再回新疆-------夏特之旅 by 小刀


安竹 于 2010-07-15 13:30: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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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2-4-13 23:26 编辑

酱铺提出的问题非常好!

    我曾反复思考,并且已拟好了腹稿,准备写一些东西证明TG的确因重大失误而应担负责任,但最终还是没有写成。但看了酱铺此贴后,我想在参与此讨论的后面,我会列举出一些TG涉嫌因重大失误而应担负责任的思路。
酱铺的问题之所以好,是再一次提出了AA制的问题及真假AA的问题。

    从2006年到2009年,我曾是我们一个户外小团队当仁不让的“领队”。之所以说“当仁不让”,就是从活动的开心程度到安全保障都是小圈子里无出右者的。因此小圈子里的活动对我也日益依赖。但随着小圈子的扩大和时间的推移,我也从开始时期的兴奋、开心,然后开始困惑、烦恼,到后来的恐惧和厌恶。最后在09年中,我在小圈子的不解中不再担任领队不再组织任何活动。现在我已几乎淡出了这个组织。为什么会这样?我想,不少真正的AA领队应该能帮我回答这个问题。

    在这里,我想说使我退出当领队的一个原因是假AA。一说到假AA,大家可能会马上想到我这领队是否从活动中受益了?我要说的是,我不仅没有自己的论坛,连QQ群都是别人开的。我也没有开户外店,也没有开餐饮店或旅馆。总之是每次活动,我不仅要花自己的电话费,花很多时间做功课看攻略,还要花自己的钱买一些公共用的东西:例如蛇药、外伤常用药、常见的备用药、绳索、炉具等等。这些其实也都没有什么,如果大家玩得都安全开心,我自己的这些小付出也是应该和值得的。那么,令我感到恐惧的,我认为是假AA的东西又是什么呢?

    刚开始搞活动的时候,是和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玩的,大家每一个人都有相同的兴趣爱好,每次活动都会各自做功课,都知道去参加活动的路线、行程和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都知道自己要带什么要有什么装备,等等等等。就是说,每个人都是真正的AA,从对活运内容的认知到钱物的花费,都是每一个人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的。然而,随着小圈子的扩大,队伍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们都努力帮助新人,不排斥新人的参与,并且认为新鲜血液的输入对活动队伍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队伍的扩大,我发现很多人开始躺在队伍和领队的上面了:他们对参加活动的内容了解不多,对户外活动了解得很少却又热情很高。随着人员的增多,你会发现很多人的想法跟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们参加活动只是为了开心,并不打算从中学到了什么或有什么长进。更多的人参与户外活动,可能是为了减肥,或者是为了陪男朋友或女朋友出来,有的甚至就是为了找男朋友或女朋友或别的目的。我想,现在大多数的AA队伍正是这样一种情况:一方面领队呕心沥血,为了使活动的开心程度最大化同时又使风险最小化,从活动的策划开始的绞尽脑汁,到活动过程中的担惊受怕,再到活动后某些不太圆满事项的自我责备,可以说为了活动的成功倾尽全部的心血和责任。而在另一方面,不少参与活动的成员根本就不想动什么脑筋,遇到问题和困难就期待领队或队友保姆式的照顾......。如果活动圆满成功,安全归来,这切也都就过去了。但若出事了,领队的问题就没完没了了。首先是要面对责难和赔偿问题。即使不用赔偿金钱,自己的队员、队友在自己的活动中失去了生命,这样的心理折磨将会伴随自己的余生,有多少人能经得起这种折磨?

    这就是说,AA是双向的!AA既要求领队充分的揭示线路的风险、过程风险的控制。同样也要求队员行前要充分了解活动的各项风险和潜在的风险,并依此分析自己的身体和心理是否适合该活动,自己的装备是否符合要求,等等等等。

    我相信,目前多数AA领队是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的,但是很多队员却是自己达不到AA对自身的要求的。我想,这就是目前很多AA领队的困惑和所处的困境。

    从这一点出发,我对所有出事的队伍的AA领队都深感同情。在我看来,TG虽然只是形式上的AA领队,但我还是有同情TG的一面的。因为从他们的队伍的整个活动过程来看,太多数队员都是达不到真AA的要求的,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了,就不具体分析了。这种情况一出事,对所有参与者都是悲剧:不只是有队员失去了一切,而是所有人,包括别的队员、领队及遇难者家属都受到了本不应该受到的无穷无尽的伤害和折磨!这是双输,多输!

    但这么说,是不是就可以说TG没有什么责任了?我认为,免责都是有条件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免责的,但在另外一定的情况下,就不能免责了。就如同开车撞死人,或杀死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免责一样,但一脱离了那些条件,就不能免责了。比如杀死了人,如果你是把一个正在对你行凶的人杀死的,你可以被判为自卫而杀死人从而免去法律责任。

    对户外活动而言,也有一些东西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却是约定俗成的。例如,每年登珠峰,都是有固定的时间窗口的。如果你是在大家认可的时间窗口带朋友去爬珠峰,但还是出事了,起码大家不会说你不能这个时候带朋友去爬珠峰的。如果你是别的时间带朋友去爬珠峰而出事了,那么我想你的责任就有了。因为这都是别人认为很难成功的时候,但你却去了,也就是说你违背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
    很明显,大家都认为6至9月不适于夏特穿越,你TG带队去了,如果没有出事,那是你TG有本事运气好。但是你出事了,不管你是否AA,你TG都是有责任的。

    事实上,在人类不能常规存活的地方,都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让大家共同遵守着:比如8000米以上的地方,没有吸氧气人类不能存活多久。如果你带去的同伴吸了氧气还出事了,那自然无话可说,但如果你带朋友去那里却没有告诉他要带氧气瓶,那么你便有责任了。

    夏特之所以120多公里成为无人区,也是有约定俗成的东西的:至少有两个地方是在无到位保护的情况下是必至人于死地的:冰川和冰河。如果无结组过冰川或无绳索保护过冰河,如果你没有出事,那是你的本事。如果是那样出事了,那就是你TG的责任!至少两个经典的关于夏特的贴子都提到了绳索保护过冰河的重要性,这已经形成了共识,你却偏要忽视,你不承担责任怎么说得过去?

    既然你说去探路,那就要有探路的样子和队伍的组成:探路的队伍必须精干相互非常熟悉配合默契能随时协力解决突然出现的意外问题。可是你TG的队伍达10人之众,更可怕的是还有很多人你自己都没见过、队友也多互不认识。这样的队伍怎么可以去探路,而且是120公里无人区的探路?!出了事这不是你TG的责任是谁的责任?!

进一步说明你TG组成的队伍有问题的是,你们的探路队伍分队了!大家说一下,目的是探路的队伍居然分队了!这意味着什么?更为严重的是,当队伍再一次可以聚合时,是你TG自己率一部分队员先走了!这时你TG不仅丢下别的4名队员不管,也丢下了保障自己带的这6名队员性命的绳子!虽然是AA活动,但这样的队伍领导方式显然是要为出事负重大责任的。

    既然你的活动是探路,那么过冰河这最危险最危险的时候为什么不自己或指派某一队员先探路?

    老实说,TG的问题太多了,可以说不出事才是意外,出事才算正常。例如,过冰河又是大家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的:那就是早上过冰河河水最小最安全。中午以后河水最大最危险。既然另一部分队员都决定停下扎营等第二天早上冰河水小了再过河,你TG为何偏要违反常规天不怕地不怕的偏要在下午2:30在不断涨水的过程中过冰河?

以上是我的一些关于TG有责任的思路。通常我认为AA活动中,如果领队能遵从常规的注意事项,领队是不应担任什么责任的。但不幸的是,TG破规的地方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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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是常识的,他未必觉得是常识,铁镐可能真的以为35L背包+300g小睡袋可以对付6月初的冰川,他也真的认为沿西岸走到无路可走再过河很合理, 他也真的认为过河不需要先锋渡探路,他也真的以为一字长蛇阵过河足够安全,他也真的认为这样的线路不需要开什么行前会,也不需要费力筛选队员

在这条线路,技术上说,他是个不够格的领队,因为他的缺乏经验,误导了他的队员,几乎让自己也把命送掉,这是他在技术上的错误

最后的隐瞒和弃尸,已经不是技术错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评判,但我深信,一顶AA免责的帽子不足以免除攻击,包括他和他的队友

BTW:他那个时段去夏特,并非完全不可接受,水还没有达到一定会送命的地步,准备充分,队伍精干,保护措施到位,不会有什么问题,这一点问杨向导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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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3 23: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无关TG的评价
只是想说
上面这些话非常深刻地说出了我的心声
泪奔……

想到这一点
会对自己曾在开放式论坛上的所有召集都深感害怕
15tsunami0的心路历程我完全有同感
现在就在烦恼到厌恶的过程中
其实我非常希望
当我们出去走的时候
旁人问起来
你们谁是领队的时候
大家不知道——大家都认为:没有领队(或都是领队)
可是
现在的问题是
如果你不说自己是领队
或者你还说你和某人一起领队
或者说某人是队伍协作
当出事的时候
或者考虑到出事的可能的时候
就会有人认为你想逃脱责任(对于这种事,中国社会会先验地,而非事后由第三方审判地,认为带头的有责任,你既然有责任,当然要怀疑你的一切行为都可能为了逃避责任)
你想转嫁责任到你指定的那些协作上

还有无厘在http://www.doyouhike.net/forum/safety//434351,0,0,1.html中4楼分析的,当危机关头,队伍常常因为这种那种原因发生控制权实质上的转移。
实质情况可能就像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片

事实上
一支纯AA队伍发生事故,特别是可能引发大额赔偿的事故,最可能发生的事是:在渡过恐惧期之后,队伍中肯定会有一个“最自私”的人开始指派责任,因为通常这样的事队伍中人人有份,或多或少的问题,他最容易的办法是把责任都推给领队,因为他知道这样的选择,他能争取到最多的同盟。一旦有一个人把这种相互怀疑的氛围引出,马上领队的理性分析就没有任何市场,因为队员会轻易认为领队的任何言行和说辞都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队员也不愿相信其他队员,因为怕成为被别人利用的棋子,同时内心又希望自己能利用别人来最终达成自己安然从事件中脱身的目的。
理论上说,除领队外其他每个队员都是他的天然同盟,然后他和他们就可以没有任何道德负担心安理得地脱离现场,最后甚至赶紧把手机号码都换掉。这时候领队望着走散的队伍,心里一定会想,我TMD是为了什么啊?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若这领队稍微狭隘一点,他完全可以也赌气一走了之。

我觉得这支队伍就是一群野兽,在没事时像朋友,有事时以邻为狱。一支10人的队伍里,如果没有一个队员会显露这样的自私,反而是奇怪的。从这点上TG有可怜可悲的地方。但是绝对不值得同情。因为换作我,有些事情我绝对做不出。有些牺牲我也绝对愿意付出。TG本质上很虚弱。但是现在他已受了那么多指责,我只是觉得这支队伍中的其他人包括死者也同样应该被解剖被批判。

(以上分析不仅仅是我的理论分析,完全是来自一个纯AA领队的泣血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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