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晓 于 2013-5-13 19:53 编辑
活动地址:
中华世纪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中央电视台与军事博物馆之间)
乘车路线: 地铁一线军事博物馆站
公交车:1、21、68、99、308、320、337、728路军事博物馆站下;32、65、78、414路玉渊潭南门站下。
活动说明:
本次展览是北京市文化局2013年“走进美术馆、体验美术馆”活动向公众推荐展览之一。展览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5月22日。
1、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开放时间为9:00-17:00(周一闭馆),16:00前可凭有效证件在玻璃门内服务台领取免费门票。每人可领取免费门票不超过三张。参观特展需要另购门票。目前还不清楚匈奴与中原是否属于特展,待后续确认。
2、参观的童靴9:30分在大门口集合,请带上有效证件用于换票。
3、本次展览主要是历史题材,如果碰不上志愿讲解员的话,内容上也许枯燥一点,建议有时间有兴趣的童靴做做功课。
4、参观方式参观时间随意,请报名的童靴短信或者电话告知您的到来即可。
5、从中华世纪坛出来就是玉渊潭公园,可自行安排后续活动。
6、发起人联系方式 小晓 136¥¥¥¥
展览说明:
由中华世纪坛世界艺术馆、河南博物院、河南华夏尚古艺术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等6家博物馆和文化机构共同主办的“匈奴与中原——文明的碰撞与交融”展于2013年4月16日-5月22日在北京展出。展览由28幅大型历史油画与114件(组)来自河南、内蒙古、宁夏、甘肃的文物组成,旨在表现战国至汉末那段匈奴与中原王朝在冲突中大融合、大汇流的历史,使观众对匈奴与中原的历史文化有更直观的了解,加深对华夏文明的向心力理解并扩展至世界范围内各民族文明之间的融合与交流、多元并存的认知。
展览分为风俗、碰撞、融合三部分,每部分都由油画和文物相结合展出,表达统一的主题。 第一部分风俗,包括《大迁徙》、《冬猎》、《祭奠》、《“祭神”助威》等六幅油画,结合内蒙古阿鲁柴登和西沟畔等匈奴墓葬出土的金冠、头饰、皮袄、饰牌、实用器等,和中原地区出土的反映农耕定居生活的建筑明器、舞乐俑、玉器和青铜、陶实用器等的对比,表现不同的生存环境及生活方式造就的匈奴与中原文明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文化差异。 第二部分碰撞,将《冒顿大单于》、《漠北之战》、《封狼居胥》、《十三将士归玉门》等十二幅油画,与内蒙古鄂尔多斯、宁夏中宁、甘肃雷台和河南等地发现的匈奴与中原王朝的兵器、车马器及汉简等结合在一起,反映自公元前3世纪始,两种文明历经数百年的激烈碰撞冲突逐渐走向融合的过程。站在文明发展的脚步,我们对文明的碰撞冲突给予了更为客观的认识。它引起了人员的流动迁徙,推动了文化的传播及不同文明的相互了解,加速了两种文明的融合。 第三部分融合,包括《边塞贸易》、《和亲》、《张骞出使西域》、《盟誓》等十幅油画,和40多件反映两种文明融合的文物,旨在表现匈奴与中原文明通过数百年间的迁徙杂居、边塞贸易、“和亲”、“会盟”、互派使团等方式彼此沟通、相互渗透、逐渐融合,为中华文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提升了文明发展的活力,奠定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这一部分是整个展览的重点,文物的筛选原则是力图将文献记载中抽象的融合,通过具体的考古学发现来加以证实。该部分文物分为三类,一类是一件文物上有两种文明的印迹,如“单于和亲”瓦当、“汉匈奴栗借温禹鞮”铜印等;一类是在两种文明的不同考古学文化遗迹中发现的具有共性的文物,说明两种文明存在相互学习、引进的现象,如内蒙古西沟畔石舞人与河南僖山汉墓的玉舞人,内蒙古赤峰出土的青铜饰牌与河南永城梁孝王后墓出土的车牌饰的对比;第三类是将西汉中晚期归汉匈奴人及其后裔的墓地中,匈奴与中原王朝的两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并存的现象加以展示,主要介绍了宁夏同心倒墩子和李家套子两座墓地。 这次展览开创了文物与油画相结合的展出形式。油画是历史及文物内涵生动的再现,文物是油画及历史内容的真实佐证,两者的结合,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点面结合地再现了历史,使展览更具观赏性与说服力,更易于普通观众的接受。同时,以文字背景介绍、油画再现、文物点证三为一体的展览表现形式,提升和拓宽了展品内涵,建立了由文物、复制文物、创作画、照片、雕塑、场景、新媒体等组成的广义展品体系,令人耳目一新。 在主题上,展览避开传统的历史展或文物展的主题,选取了一种特殊的视角,以两种文明由发展、碰撞、最终走向融合的过程为主线,揭示文化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所在,引导观众去发现、映证、认同不同文明由冲突走向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理解祖国文明多元一体的特性,感悟中华文明强大的包容性及海纳百川的气魄。
【参与自助性质户外活动须知】
1、本活动为非营利性自助户外活动。
2、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谢绝未成年人参与。
3、拒绝存在潜在致命危险的身体健康问题者或有突发病史者参加。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4、参与者参加活动,属于自愿行为,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活动性质明确为自由选择、自愿参加、自担风险、自负责任。
5、参与者应该知道参加活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发起人有责任控制活动的风险和费用,而对于活动本身固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当超出发起人的责任与能力之外时将不对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7、对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人身伤害,发起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与可能相关的营利性组织者、车辆提供者、场地经营者解决。
8、当允许活动参与者代他人报名时,将视被代报者与其代报者同样都接受了全部条款。代报者有义务向被代报者说明条款内容,如果被代报者事后产生异议,代报者将负有全部责任。
9、请仔细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选择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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