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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5: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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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作者的想法不一样,我觉得公益需要感动。
“感动中国人物”似乎有了特别的多的商业因素,这让我们不忍让他同“伟大的”公益事业联系起来。
但试想,要是一个人的善行真的能够感动中国,或者仅仅是感动你周围的人,这有什么不好吗?你会因此而作呕吗?
公益本该是一个大众参与的活动,或者说我们期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进来,来实现它的最大效益。只是在当前的中国,公益活动还是只是小众的活动。但我们不能因为小众而标榜自己,而设定很高的门槛,阻止新进者。对于那些不了解公益,只是凭着满腔感动而涌入公益事业中的热血青年,无论他们有怎样错误的态度和行为,我们都该包容一些,不要以所谓专业的态度来吹灭这些星星之火。公益不能只靠小众,公益是要靠大家才能越做越好的。
“幸好我到过很多地方的农村,和很多小朋友玩过,才知道他们虽然穷,其实一点都不悲苦、可怜,相反,他们其实很快乐,也许比我们城市的孩子都要快乐。”
好,他们不悲苦,不可怜,而且很快乐。那为什么大家还要带着各种物品去那些山村中,仅仅是为了分享他们的快乐吗?试问,一群人突然进入你的生活,来分享你的快乐,你会有怎样的感觉?
在我看来,公益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交换,用物质和劳作换精神上的快乐。而对公益做不长久的人太在意自己的付出了,而忽视了那快乐。而同时乐于公益的人,也最好不要轻视物质对那些贫困人们确实的益处。
同情,是一种高级情感,是先天的不需要学习的,是使人区别于动物的情感之一。
我不理解此文的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贬低同情。
谁又敢说自己在从事公益的活动时,没有过一丝同情。
对于那些没有亲身参加过公益活动的人来说,公益所带来的快乐是距离他们特别遥远的一件事,你不能期望他们在捐出一块钱的时候就深刻体会到公益的快乐。
而我觉得,同情,恰恰是一个契机,让人们开始了解公益。激发同情,没有错。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后续的活动,把人们的同情和感动转化为行动,从而让人们体会到公益的快乐。
同情不是爱,但哪个爱里面又少的了同情呢?
所以我觉得同情是基础,快乐和爱是更高的追求。希望大家都能快乐的公益!
引用楼主香提于2009-10-31 19:13发表的 瞧我们把公益做成了什么 :
之所以把这篇帖子转到这里是因为我特别同意他的最后一句话。在将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看过形形色色的志愿者,有心态高高在上的,有图新鲜却接受不了他们与我们有差距的生活的。我特别想说,在越来越多人来做平民公益的今天,每一个要去做这样事情的人,都应该摆正心态,考虑自己自身情况和时间,我们只做我们能力范围内的事情就足矣了。不要因为虚荣心,不要因为可怜他们,更不要因为各种与公益心无关的理由去做。我们做志愿者,放在这个社会里,就像一个人用他强壮的左手去帮助他弱小的右手。也不要过分强调什么这是社会的错,我们就尽自己的力做点实事帮助他们就好啊。
另外这样的事也需要坚持,因为,快乐健康的心态才是第一位。
请各位想要去生命树或者其他地方的人好好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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