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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听到主打歌《若你碰到他》,及其晦涩与喑哑,夏天北京阵雨之前的天空,乌云堆满天际,暗涌层层。在最炎热的季节有着最寒冷的心情,一种叫做绝望的心情。Tanya硬是一点余地都不给,一点希望都不给——想问宇宙他是否还爱我,这问题早就有答案。
这不同于《陌生人》中带着泪的洒脱,不同于《路口》中宿命感一般的无奈,也不同于《达尔文》里那么理智的透彻,《若你碰到他》吉他慢慢的三拍子拨出的,是一种撕心裂肺的伤痛,忘不掉得不到的那种口是心非。看着MV里张榕蓉在一个爱她的男人和一个她爱的男人之间周旋,得不到的就更加爱,太容易来的就不理睬。
我们总是太习惯于作茧自缚,将自己困在过去,哪怕你爱的人早已在离开的那天消失不见,所有都是关于自己的纪念。
你或许在某个深夜再给他打个电话,但他却一直通话,直到凌晨3点,这个权利已经不再属于你。
你或许喝了一杯长岛冰茶想再听听他的安慰,他却只说,正在吃饭,然后挂了电话,不会担心你喝醉了是否有人搀扶你回家。
你为他做尽了所有的傻事,可是他不懂得,被爱是种多么奢侈的幸福。
你会问他以后会不会有一天后悔,觉得你很珍贵,他告诉你,现在就很珍贵,你会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碰到他又如何?他穿着以前你送的那一件紫色衬衣,用同一个牌子的香水,咀嚼的姿态还是那么好看,可一切都那么陌生,尽管你们曾经那样接近,近得听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我们都不是输给他,而是输给了自己。正如林夕十年前曾为了一句“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而惊心动魄,十年后忽然觉着最好的态度应该是“不给我的我不要,不爱我的我不爱”。是妥协,怕受到伤害,还是等待所谓的命中注定?
这个下午,走在阳光的阴影下,耳边响起《若你碰到他》,竟尝到一点点不同的味道。Tanya说过,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虽然最后关于他的一切,都变成听说,想说的话,也只能请“你”碰到他替我说,我能否忘记,都无所谓,因为他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痕迹,如此清晰又易碎。
<来自豆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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